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会作为《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18]21号)的实施部门,就该文件是否需要修改或继续执行,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修改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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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