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现将通化市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通化市残疾人综合保障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受理单位:通化市残疾人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通化市建设大街5688号
联系电话:0435-3199008
附件:通化市市本级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信息公示(28家)
通化市残疾人综合保障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初审:宋帅
复审:于淼
终审:姚银鹏